此4大要訣,分別是
1、和解前必須釐清車禍肇事責任和比例。
2、選擇適當和解時機。
3、通知專業人士陪同。
4、賠償時確認受害人身分。
而駕駛人和解前,必須釐清肇事責任,若肇事責任方在己,最好能妥善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協議,避免衍生訴訟。
此外,和解時最好選擇在傷者狀況穩定後,或是出院後再談和解,避免過早和解,賠償金未包含後續醫藥費用,精神撫慰金及工作損失,賠償不足造成後續糾紛困擾。
若事故車輛已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可先通知保險公司一同參與和解,但避免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反客為主,,反而嚴重破壞調解,要自己來判斷,並非全由保險人員說了算。
雙方願意和解時,最好能先確認受害人身分及賠償請求權人資格,瞭解究竟是受害者本人,還是法定繼承人,避免衍生糾紛。此外,也要請受害者提供完整相關文件,單據,作為賠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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