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行駛台61線車輛適應這項道路管理新措施,今年底之前宣導期,由桃園市警交通大隊執行行經車速監測,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這段宣導期間,行駛車輛行經該路段超速資料列管紀錄暫不開罰,自明年1月1日起,超速違規逕行舉發開罰,依規定違規超速20公里以內罰款3千元、超速20到40公里罰款3500元、超速40到60公里罰款5千元,超速60公里以上罰款從6千元到最高2萬4千元,呼籲車主行經依速限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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