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遇到交通事故,對「警察初判表」的結果不滿意,或擔憂在和解、提告時缺乏足夠證據?其實,想要更全面釐清事故責任與肇事原因,有個好方法——申請車禍鑑定!以下整理申請資格、流程、費用、覆議方式等重點,協助你在賠償協商或訴訟中掌握優勢。
多數人拿到的「初判表」或「事故登記聯單」僅供交通單位初步參考,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想在和解或法院審理中,擁有更具公信力的依據,可以考慮進行「車禍鑑定」。
完成車禍鑑定後,委員會將出具一份「鑑定報告」,其中可能出現:
這些內容往往影響保險理賠與日後的民、刑事訴訟方向。
若與事故無直接關係,便無法自行申請鑑定。
各區鑑定會的申請表格大同小異,重點欄位包括:事故時間地點、我方與對方姓名/車號、警方處理單位、傷亡情形以及申請人資料。如經常見的表格可在「監理服務網」下載。
法規上規定「2 個月內」應完成;複雜案件可延至 4 個月。實務上約 45~60 天可拿到報告。
「車禍鑑定委員會」通常隸屬於監理所或地方政府單位。依事故所在地或當事人所在地找相應鑑定會。詳細資訊可見「監理服務網」。
收到開會通知後,當事人須攜帶身分證報到,並在委員面前說明行駛路線、車速、號誌、天候等。若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影片存於警局,委員會會調閱;若自行保留,也應先向委員會告知。
對鑑定結果不滿,可在 30 天內申請「覆議」,再繳 2,000 元費用;若案件已在法院,則需透過法官「囑託覆議」進行二次評估。
注意:覆議不代表一定會推翻原鑑定,必須提出新的或更明確證據,否則原結論通常維持不變。
車禍處理牽涉到醫療費、修車費、精神慰撫金及保險理賠等複雜層面,若你對鑑定或後續談判、訴訟感到困惑,可考慮這些管道:
若您想更了解車禍鑑定程序或後續訴訟策略,也可聯繫我們,提供免費諮詢與全方位協助,讓您在保險理賠或司法程序中站穩腳步。
結語提醒:車禍鑑定雖非絕對的法律判斷,但對法院及保險公司來說意義重大。盡早申請、把握 6 個月時效,並準備完整證據,能在和解與法庭中讓您更具優勢,爭取應得的補償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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