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馨典藏 - 車禍理賠Q&A【Ⅰ】

我的職業必須長時間走來走去、車禍造成我無法久站,公司轉調我為內勤文書、薪水減少了一半、我能求償嗎?

因車禍事故所造成被害人無法工作,無論是長期或短期皆能請求損害賠償,然而若要請求長期或終生之賠償,則攸關被害人是否經過醫療期間後,仍然留有勞動能力減損之情形,其主要項目如:
一般人要有薪資證明資料。若無,如失業者或學生之類者,可參照受害人之勞工保險最低投保工資、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辦理,或由政府機關,如勞動局或主計處關於同行業收入統計及調查資料。
關於請求賠償之期間,被害人須提出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最好能載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關於薪資證明資料:個人年度扣繳憑單或薪資轉帳證明或勞保投保薪資等資料,倘若無此資料,可由雇主出具切結書及相關資料辦理。若欲請求終身之勞動能力減損,須提出殘障等級判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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