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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和解流程,事前準備文件,和解技巧大公開

文章關鍵字: 車禍和解書 精神賠償 車禍初判表 文章/陳煜皓

在台灣這個車流量大國,出門在外難免會發生車禍,為了能夠順利地達成車禍的理賠,談判技巧與時機點就顯得相當重要,有時候理賠金少則幾千多則上百萬,那到底什麼時候選擇車禍和解會比較洽當,或者有甚麼技巧可以加速雙方和解的速度,以下就提供幾個方向給各位做參考。


  1. 車禍和解流程
  2. 車禍和解事前準備文件
  3. 車禍和解技巧
  4. 車禍和解過程中須注意事項
  5. 和解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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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和解流程

車禍和解是一種雙方互相讓步,停止紛爭的「契約」。契約讓肇事者承擔約定好的賠償責任,受害者則接受契約中的賠償,並承諾放棄之後再對這件事情提起追究責任的權利。其中,書面及口頭均可以,但口頭的話很容易「口說無憑」,所以書面還是比較保險。如何做最保險?

 

二、車禍和解事前準備文件

1.釐清肇事責任:

首先要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那要如何知道肇事責任關係呢?

事發後三十個工作天可以向警政署網站或承辦員警申請【初步研判分析表】也稱車禍初判表

初判表上就有初步的針對雙方此次車禍事故的研判

目前車禍肇事責任評斷多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誰違反路權誰責任就較大

2.告知保險公司:

事發後五天內要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且詢問當初投保的保險人員

保額內的體傷財損是否足夠賠償,與強制險夠幫忙負擔的範圍

3.損失的清單依據:

像【醫藥費用】、【維修估價單或維修收據】、【診斷書】、【額外的花費……】等等

每一次的看診或維修都要把收據收集起來

建議可以列出損失清單,對方可以一眼看出損失

在和解的過程中可以加快談判的速度

也有很多人來詢問究竟車禍精神賠償要如何提出

怎麼樣的金額算是合理

法院針對精神賠償的解釋如下

*參照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地460:【案慰藉金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歷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 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關係決定之】

所以撫慰金沒有統一的規定

皆考量以上種種所提出的損害賠償

提出您覺得合理的精神撫慰

建議可以上司法院的歷屆判決書中

搜尋受害程度相當的判決書

再評估列舉撫慰金的多寡

4.和解的時間點:

基本上和解的時間點會建議在六個月之內盡快安排和解

因為安排在六個月之後和解,如果沒有順利的和解就過了刑事的追朔期

肇事方沒有刑事的壓力,不予理會和解甚至擺爛的機會就很高

所以盡快安排在六個月之內和解

若傷勢較為嚴重,無法在六個月之類康復

還是會建議在六個月之內先向承辦員警做提告的動作

這樣我們受害方的權益才不會蒙受損害

三、車禍和解技巧

1、心態上

就是當成別人的事情在談,以立場對換來說,實際金額接受度為何,比較能促成車禍和解成立,千萬別得理不饒人、態度高傲,甚至想獅子大開口,把車禍當中樂透來敲竹槓,這樣即便對方有錯在先,一旦被挑起了怒氣,毀了這場和解還不是雙方都不討好;理虧的肇事者姿態要放軟,表現積極想和解的態度,但也必須維持自己基本的權益。

 

2、行為上

想好底線與退讓空間,基本上車禍和解就是各退一步,顧到對方面子、心情,設定自己的底線金額上利用技巧性的讓步,讓對方不再緊咬不放,除了讓步幅度要縮小,也要記得站穩立場,切記不用說太多話,盡量把重點放在案件與和解條件上。

 

四、車禍和解過程中須注意事項

首先建議尋找一位對訴訟或法律有相關常識的人士陪同到場

既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充份利用談判技巧及事證使和解內容往自己期望的方向前進

再者是分析車禍的嚴重度及影響程度主要目的在於【爭取調解委員】或者【對方】的認同,倘若無法達成共識,亦可藉此搜集對方資訊(生活、收入、年齡)

五、和解書注意事項

民法並未強制規定和解書的書面方式或需具備特定內容,因此在契約自由原則下,可由當事人以口頭或書面自行訂立,口頭的話建議錄音保存,如果有錄影設備將過程全程拍攝下來,對雙方當事人來說更具保障。 和解完成後,慎重起見,建議前往法院做公證,法定公證人將協助保存文件,未來如發生爭議,可經由法院調閱其公證文件,釐清事實。

所有的契約都有必要的重點要注意!一份具有法律效力,又可以避免爭議的車禍和解書,內容強烈建議必須要有以下四點:

1. 車禍撤告、不告條款:雙方談完後切記寫上「撤告」或「不提告」相關的條款,例如撰寫「當事人放棄一切民事、刑事訴追權利」並擬好「撤告狀」,否則到時和解付錢了,對方又出爾反爾,那多浪費生命!

2. 理賠金額、車禍賠償範圍:車禍賠償金額與「和解範圍」最好都寫清楚,例如,和解書上這筆錢是賠償所有損害,還是只賠醫藥費,維修費另計?為了防範對方透過文字遊戲來鑽漏洞,最好字句都寫清楚!例如「賠償xx元醫藥費、維修費」,或乾脆寫「賠償本次車禍包含的所有損害」。

3. 理賠方法、一定要寫「收訖」:看錢是要用匯的還是拿現金,如果拿現金,因為沒有相關匯款證據,切記要寫「經甲方(或乙方)收訖」這種類似的文字,一旦對方確認簽了約,法律上就認定對方收到錢了;另外如果選擇分期付款,也可以請對方先簽本票,再簽和解書。

4. 車禍雙方的個人資料、簽名蓋章:契約上要留雙方身分證字號、電話及地址,約定好後雙方也要簽章,代表認可這份契約,未來如果有爭議或有一方反悔,才知道要上哪找人或告人!

車禍和解書最少12份,雙方各執1份,保險一點可以13份,將第3份交給比較公正的對象保管,增加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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