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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和解-沒處理好-會造成什麼後果?會不會被關呢?

一件車禍,從事情發生到解決問題,每一個階段、每一個關卡,車禍和解流程都有你必須要面對的難題,會讓你有所擔心是難免的!每個階段可謂環環相扣,當事人稍有疏忽,就可能為日後糾紛的解決埋下變數。當事人處理車禍事故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先作足充份準備,只是車禍和解流程雖然不像訴訟那樣繁複,但其中需要注意的細節,也相當多,車禍賠償怎麼算?車禍和解哪裡談?真的談不成車禍提告能做什麼?

一、車禍和解流程需注意的事項

  • 1.分析此次車禍的嚴重度及影響程度

以往對於車禍和解流程雙方車輛肇事的研究大部分只考慮到較為嚴重的一方,或是將雙方視為整體來探討。然而,在同一事故中,由於不同的駕駛特性、車輛種類、交通、環境或是其他潛在因素,雙方所受到的嚴重程度往往有其差異性。為了要從事故資料中獲得更多資訊,若能進一步分析比較雙方的差異性,肇事責任歸屬比例?將有助於提出更為有效的求償策略。

  • 2.談判時告知理賠項目及金額

依據什麼資料什麼證據,並符合現狀及請求條件,由對方去判斷分析,對此哪些明細是不服的或有爭執,再來談判理賠金額,如果有對方不認可的項目,除非法定項目外,可讓對方刪減,但不可輕言退讓,退讓必須要有理由。

二、車禍沒和解會造成什麼後果

  • 1.如果對方受有輕傷,又執意不和解,很多人會問車禍沒和解會怎樣肇事者會涉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2.所以在了解相關刑責之後,若是對方輕傷、而你又非從事業務之人,僅構成普通傷害罪,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不會被判處超過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又如果對方是受重傷害,或是死亡,即有可能被判超過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 3.所以車禍發生後若不在進行對自身有關相關自身權益的過失傷害和解,而漠視法律在於妳的個人保障管道時想一想車禍沒和解會怎樣,所對自身的權益造成什麼優劣勢。

三、車禍六個月沒和解提告方式

  • 而常在車禍六個月沒和解而造成雙方沒有達成和解或諸多因素在刑事過失傷害案件的告訴期有六個月,而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時間更長達二年。在上述間,如果沒有留下完成和解的證據,在對方反悔、賴皮,一口咬定當時並沒有和解時,我們就會因為「難以舉證」而在訴訟中處於劣勢。

  • 六個月,也就是事發後六個月內若是沒有達成和解,務必要提出傷害告訴,不然逾期依法就不能提了。至於賠償跟傷勢有關,一般骨折六個月內能復原話,可以估二十萬,比一般骨折嚴重往上加,沒有骨折的皮肉傷往下減換句話說就是"互控傷害罪"。

  • 所以若對方有受傷,就先看車禍事故鑑定雙方的肇事責任再說。

  • 請注意一定要在車禍發生六個月內提出,若車禍六個月沒和解的話應要有認知對肇事者提出相關提告否則無效。

四、過失傷害和解不和解

  • 1.構成過失傷害罪者大多須繳納十萬元以下刑事罰金,在過失傷害不和解上如檢察官認為被告有過失者,大多會勸其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無促成民事和解之義務,如和解不成,告訴人須於收到檢察官之起訴書或簡易判決聲請書後進行車禍提告,於事發二年內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請求被告賠償

  • 2.一般分成刑事和民事兩種,如果因而受傷、對方又不肯賠償、或者賠償金額無法談攏,可於過失傷害不和解中,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可以此當作談判的籌碼之一,等到雙方達成過失傷害和解,再撤回對刑事告訴,如果沒有受傷但車身部分遭毀損,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如肇事者不異議即與判決確定有同一效力,若有異議即視同起訴,由法官判決肇事者應賠償之金額,肇事者亦可主張過失傷害和解相抵,而減輕其賠償金額。

  • 3.刑事提高後在車禍提告中,就算他的行為,只造成對方小傷害,案件經起訴進入法院,法官也原諒被告而從輕處罰,選擇了罰金,數額可能就是從「萬」起跳! 規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的輕傷害罪「須告訴乃論」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這次並未隨著輕傷害罪刑度提高而修法,輕傷害的被告或將成為被告的人,已經提起告訴的撤回告訴,案件到了檢察官手中,對於「告訴乃論」的犯罪,檢察官通常再過失傷害和解上都會主動勸導雙方和解息訟,無法勸和時,被告所犯的輕傷害罪刑度雖經提高,仍是死刑、無期徒刑 所以,「告訴乃論」的犯罪,告訴人若堅持過失傷害不和解,要對被告告到底,讓被告嘗嘗刑事官司的苦果,在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下,有時在過失傷害和解的過程中相對雙方的理性和法律見解就是關鍵!

  • 4.實務經驗上,檢察官為避免爭議,一般車禍案件會依照車禍鑑定報告書或相關 影音事證的結果,多以起訴或不起訴方式處分而車禍提告上若要在刑事上進行提告都是最不得已的方法,所以在車禍過失傷害和解中,若能雙方達成共識和平理性解決才是最好的結果。

五、結論

  • 在車禍中無論是肇事者方還是被肇事者方都是在車禍中所不願意被扮演的色,但若不小心發生了這些事在相關法律和個人權益該如何保障,車禍這種意外是每個人都不想遇到的,但是ㄧ旦遇到了,不要太驚慌,法律是有保障的,並且註明拋棄其餘債權與請求權, 以及撤回告訴狀,而以現金交付也會比開支票合適,避免支票跳票的風險。自己的權益要自己捍衛別讓自己的保障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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